我市开展2017年度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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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职业病防治法》、《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近日,我市委托省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对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开展了2017年度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我市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之前一直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由于今年市疾控实验室扩建,不能承担2017年度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市卫生计生监督所根据我市实际,多方联系,积极协调,报上级部门同意后,确定由省放研所来我市进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本次体检依照国家《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235—2011)的要求,分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体检项目包括医学史、职业史调查;内科、皮肤科常规检查;眼科(眼底、裂隙灯检查);肝功能;肾功能;心电图;腹部B超等项目,共检查放射工作人员420余人。 通过此次职业健康检查,了解了全市放射工作人员的基本职业健康状况,强化了放射卫生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保障了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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